必须进一步强化邮电企业经营自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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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长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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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阶段邮电部门贯彻实施《企业法》的难点:一是政企分开、两权分离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企业缺乏活力。政企分开、两权分离是《企业法》的灵魂,而邮电企业具有政企合一的性质,它不仅是一个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实体,而且在统筹规划、组织地方通信方面,还行使着一定的政府职能。这种政企不分的弊端是:往往不按经济规律办事,不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经营机制的作用,容易陷入一种封闭和保守的模式之中,很难把企业搞活。目前邮电部门实行的市管县体制,不仅政企不分,而且还存在企业管企业、“法人”管“法人”的状况。二是内外部关系没有完全理顺,企业缺乏自主权。虽然部对省局、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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