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级财政部门汇总。部门预算的审批,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的基础性工作,对细化财政支出管理有重要意义,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2000年开始青岛市李沧区就明确规定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主要工作如下:一是理顺了工作思路。思想重视是做好预算管理工作的关键。李沧区广泛动员,多次利用相关会议和培训班的机会,学习、宣传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提高政府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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