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与待摊费用及预提费用科目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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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菊红.试述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与待摊费用及预提费用科目的应用[J].农村财务会计,2007(9):4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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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菊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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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焦作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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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企业会计一直以来都是把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作为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虽然在一般原则中取消,但在总则第九条中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与报告",直接明确了权责发生制的企业会计基础地位.正是有了这个会计基础,企业的期间损益才不会大起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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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权责发生制 会计基础 待摊费用 预提 费用科目 基础地位 计量与报告 会计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 第九条 总则 基本准则 原则 会计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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