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使用伪造的“义务兵免费信件”戳记,可否按伪造邮资凭证论处?
摘    要:
国治同志:最近,我局查获了一起一用户以30元人民币向河南新乡科技信息服务站购得一枚“义务兵免费信件”戳记、以该站介绍的“不花分文钱寄信法”邮寄广告信500封的违法案件。请问:该用户是否伪造了邮资凭证?我局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