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背书后可以拒付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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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技明,[编辑]韩英彤.提单背书后可以拒付吗[J].中国外汇管理,2012(20):4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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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技明 [编辑]韩英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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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兴业银行支付结算部章证研究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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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信用证拒付时如何处置提单是个挑战。信用证拒付,必定涉及单据的所有权。国际商会在R482中指出:“付款之前单据所有权属于受益人,准确地说是交单人。”换言之,单据在未获得开证行承付以前,开证行有代为妥善保管的义务,否则将失去宣称单据不符的权利。信用证拒付时,开证行对提单的保管、背书、转递及退回,特别是开证行抬头和开证行指示抬头提单的处置,须格外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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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提单 信用证拒付 单据不符 开证行 国际商会 所有权 受益人 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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