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亚洲新兴四国:贸易失衡与制度构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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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铭辉.中国与亚洲新兴四国:贸易失衡与制度构造[J].国际经济合作,2013(1):1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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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铭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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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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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与亚洲新兴四国印度、印尼、越南、韩国已经形成紧密的经贸联系,但一些原有的和新的障碍不时困扰着中国与亚洲新兴四国经贸关系的未来发展。中国与亚洲新兴四国之间在经济上既存在一定的互补性,又有相当的竞争关系,这都会对未来的双边经贸关系甚至地区生产网络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应及时调整双边或地区经贸制度构造,通过签署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为地区可持续增长提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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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兴经济体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东亚生产网络 贸易失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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