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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产品认证机构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以对第三人责任为视角
引用本文:王寅,齐虹丽.论产品认证机构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以对第三人责任为视角[J].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4(1):183-184.
作者姓名:王寅  齐虹丽
作者单位:昆明理工大学质量发展研究院
摘    要:我国现行立法明确将产品认证机构承担民事的归责原则规定为过错责任原则,无论是从立法技术还是消费者利益维护上看,此归责原则均有不尽完善之处。产品认证机构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应为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应为过错推定原则。

关 键 词:第三人  侵权责任  归责原则  过错推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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