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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    要: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施行后,一些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反映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要求予以明确。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实施主辅

关 键 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企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监管机构  国资委  财政部  施行  有关问题  要求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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