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乡政府无权私自变更经济合同
作者姓名:赵宏伟
摘    要:
乡政府无权私自变更经济合同赵宏伟原告:李某,住A县B乡C村,农民。被告:B乡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刘某,乡长。第三人:王某,住A县B乡C村,农民。案情:1987年5月,B乡人民政府作为林塔山果园的使用方、土地所有权方,将果园发包给王某承包,双方达成承包...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