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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探索与实践
引用本文:游朋.深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房地产,2014(13).
作者姓名:游朋
作者单位: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摘    要:正一、深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历史探索(一)统一登记对象早期,深圳市与内地大部分城市相同,按照国家《土地登记规则》、《房屋登记办法》等政策文件建立了分部门登记各类不动产制度,登记后分别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1992年,深圳市颁布《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推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统一登记,具体途径是将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二为一,统一制作的房地产产权凭证,同时记载有土地文件和房屋文件,对业主所购房屋不单独再发土

关 键 词:不动产登记  土地使用权证  产权凭证  土地登记规则  房地产登记  房屋所有权证  深圳经济特区  房屋登记办法  土地使用证  房地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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