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食品召回制度看经济法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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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李强.从我国食品召回制度看经济法的价值[J].时代经贸,2011(16):6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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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李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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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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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三鹿奶粉、染色馒头、塑化剂等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使民众对于食品安全日益担忧,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食品危机的思考。2009年6月1日颁布的《食品安全法》正式确立了食品召回制度,对于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和产品,实施召回制度,无疑是一项制度的创新。本文主要探讨食品召回制度何如体现经济法的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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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食品召回制度 经济法 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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