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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怎样处罚更入情入理
作者姓名:田烈斌  曹继海
作者单位:山东省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摘    要:根据举报,山东泰安市质监局对辖区内某蜂蜜厂进行监督检查。该厂2010年1月20日生产销售的洋槐蜂蜜经抽样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依据:GB18796—2005《蜂蜜》,不合格项目:高果糖淀粉糖浆(技术要求是不得检出,实际检验结果为阳性。该项目应符合标准4.5.1条要求,4.

关 键 词:淀粉糖浆  蜂蜜  高果糖  产品质量法  生产销售  处罚  不合格产品  抽样检验  不合格项目  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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