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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普及产权交易领域税收常识(三)——企业所得税
作者姓名:
王泽宇
摘 要:
一、企业合并或分立,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时,重组当事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如何执行或继承?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合并或分立,合并各方企业或分立企业涉及享受《税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就企业整体(即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享受的税收优惠过渡政策尚未期满的,
关 键 词:
企业所得税管理
税收优惠政策
产权交易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合并
生产经营所得
分立企业
重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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