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先后于1992、1998、2003年组织开发并在全国推广使用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统计分析系统”,在事故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由于交通管理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2003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及其相关法规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作出了新的规定。主要包括:对事故的定义范围扩大;实行事故快速处理;责任认定不再是行政行为,而是证据;不再把公安交通部门的调解作为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等等。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对信息的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需要进行道路事故处理系统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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