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房产税税基评估方法的比较与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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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弯弯,瞿富强.商铺房产税税基评估方法的比较与选择[J].上海房地,2013(10):4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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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弯弯 瞿富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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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工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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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的商铺年缴纳的房产税额是以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30%为计征余值,税率为1.2%或按年租金的12%征收,大量的存量房计税依据远远低于房产现在的市场价值,已经不能真实地反映房产的实际价值。国际上流行的是按房屋的评估价值来征税。按评估值征税,能比较客观地反映房地产价值,随着经济的发展及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房地产价值的上下波动,评估价值也会相应作出调整,体现了公平的原则。笔者以为,我国的商铺房地产统一按评估价值计税,是必要和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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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评估方法 房产税 商铺 房地产价值 市场价值 税基 计税依据 房地产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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