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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儒商的用人之道
引用本文:易平贵.中国儒商的用人之道[J].当代经济,2000(10).
作者姓名:易平贵
摘    要:儒商是一种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经济现象。这里,“儒”可理解为“知识”,“商”可理解为“经济”、把“儒”和“商”有机结合在一起,把做人之道和经营之道统一起来,具有以儒家思想为主流的中国传统人文精神和美德、有较高文化素养的企业经营者,我们称之为“儒商”。儒商们的“用人之道”值得身处新经济时代、实践“学而优则商”的现代企业家们潜心研究、吸取精华、创造性地继承和发扬光大。 一、德、功、才相统一,用人唯贤的用人原则 1.论德定次,用人唯贤。德、功、才三者并非并列、同等重要。古人云:“有才者未必皆君子,有德者必不同小人”。司马光说:“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取士之道,当以德行为先。”即选用人才的原则,应将德行放在首位,唯贤者方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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