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领域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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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震.金融领域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J].福建金融,2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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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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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侦查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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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经济领域特别是金融领域案件不断发生,种类不断增多,案值增大,手段日趋智能化和专业化,危害程度不断上升,已经成了重要的犯罪侵犯“灾区”。据公安部统计数据表明,单是金融诈骗犯罪 1999年立案 12221起,涉案金额高达 171 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了 50 3亿元人民币,立案数和涉案金额比 1998年分别上升了 20 19%和 41 36%①,直接对我国的金融活动构成了严重干扰和破坏,以至危及到社会安定。金融领域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一、利用金融票据、凭证、有价证券进行诈骗。作案的主要手段:一是以假商业承兑汇票骗购货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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