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东亚地区一体化呈现勃兴之势,而其制度化程度却非常低,并且在制度化进程中形成了以霸权国家或集团供应制度为主、东亚国家通过合作供应为辅、其他主体供应为补充的模式。这种模式决定了东亚地区制度化进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霸权国家或集团供应模式使东亚地区制度处于供应不足和严重私物化状态;受制于霸权国干预或反对、东亚地区各国历史和现实矛盾等诸多因素,东亚国家间合作供应模式仍处于磨合阶段,东亚地区制度供应依然匮乏;供应者和供应领域过于集中。今后,中国需要在东亚地区制度化进程中采取以下路径:加大对东亚地区制度化建设的努力,这也应是中国目前外交核心任务之一;与中国国内制度建设和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紧密结合;重视NGO的创建和维护,同时注意发挥个体、团体和公司等主体在创建制度中的作用;遵循稳健、务实、循序渐进、平等开放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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