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五类电子健康档案将有“国标”
摘    要:2009年3月10日全国卫生统计信息工作会上的工作信息显示,我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亟待规范。卫生部将发布居民基本信息、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医疗服务和社区卫生等5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标准,以统一电子健康档案的建立,实现医疗机构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健康信息共享。

关 键 词:电子健康档案  国标  信息显示  统计信息工作  疾病控制  妇幼保健  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