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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解纠纷维权促和谐
引用本文:顾剑明.仲裁解纠纷维权促和谐[J].农村经营管理,2009(12):30-31.
作者姓名:顾剑明
作者单位:浙江省农业厅经管处
摘    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往往村干部不愿牵头解决,地方政府和行政部门无权裁决,法院又不愿直接受理,以至形成"投诉无门"的现象,影响了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浙江省从2005年起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

关 键 词: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仲裁  和谐  维权  纠纷调处机制  行政部门  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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