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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高层民用建筑技术层的思考
引用本文:蔡朗春.取消高层民用建筑技术层的思考[J].建筑管理现代化,1998(2):31-32.
作者姓名:蔡朗春
作者单位:中国家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
摘    要:高层建筑中通常将高度较低的小型设备和管道用房组织在同一层,称为技术层。根据国家有关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对于层高在2.2m~2及以下的技术层不计算建筑面积,因而我国除住宅外的绝大部分高层民用建筑的技术层层高均为2.2m~2由于这种技术层量大面广,又不能计入建筑面积,因此它对建筑工程造价影响很大,是进一步降低高层民用建筑工程造价的主要障碍。技术层在高层民用建筑中是否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对这个问题,笔者谈几点看法。(一)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高层民用建筑技术层在实际应用中功能有限,得不偿失技术层对于使用功能较复杂的综合性高层民用建筑,还需以减少使用层室内空间为代价。一是大量增加了管道安装和砌筑管道井的工程量及造价:二是使用层中可利用面积减少,因高层建筑楼层众多,这种管道井占用的面积还是相当可观的;三是局部吊顶和多个管道井影响了不需

关 键 词:高层建筑  民用建筑  技术层  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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