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劳动不应被确定为我国公民的法律义务
引用本文:李应森. 劳动不应被确定为我国公民的法律义务[J].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3, 17(5): 35-36
作者姓名:李应森
作者单位: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共法律系,河南,郑州,450002
摘    要:我国现行宪法把劳动规定为公民的法律义务,从理论上讲,造成了法理上的混乱;从实践上讲,会使许多人处于两难的境地;从法制统一的角度看,导致了法律制度内部的不协调.这样规定不但没有必要,而且增加了宪法中公民义务的分量,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宪法的民主形象.

关 键 词:劳动  义务  法律义务  道德义务
文章编号:1008-5793(2003)05-0035-02
修稿时间:2003-06-10

Labor Should Not Be Confirmed as the Legal Obligation for Citizens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