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交税金』科目核算内容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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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景志东,钱孝螽.关于『应交税金』科目核算内容的建议[J].大众理财顾问,2003(1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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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景志东 钱孝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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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洛阳轴承研究所 洛阳轴承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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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应交税金“科目的解释是:“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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