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问1: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答: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都应纳税。具体计算方式为: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1600元/月,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问2:单位福利应否纳税?答: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实物所得,如住房、电脑、汽车等,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照购买住房、电脑、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