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王海败诉现象”的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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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靖.对“王海败诉现象”的法律思考[J].江苏商论,2005(3):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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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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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无锡214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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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消费者”的含义作广义的理解,加大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对于唤起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调动广大消费者的打假积极性,规范经营者的行为,保护正当竞争,最终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积极作用。如果对“消费者”的理解与解释过于狭窄,使诸如王海等打假者得不到双倍赔偿,则不仅制止不了假冒伪劣,反而会纵容假冒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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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王海 消费者 赔偿 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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