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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七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10月17日颁布,2008年1月1日实施)
作者姓名: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摘    要:《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9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

关 键 词:人民代表大会  管理条例  经济特区  深圳市  委员会  人大常委会  物业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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