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法律适用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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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天剑.不当得利法律适用初探[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8(5):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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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天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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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长沙,41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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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当得利是民法中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国际私法上的不当得利含有涉外因素,在法律适用上会发生冲突。传统国际私法中规定的不当得利适用原则有:不当得利地法原则、属人法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适用基本法律关系的准据法原则等,目前根据我国大陆立法状况,为保护不当得利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解决涉外不当得利纠纷,有必要制定国际私法典以完善不当得利法律适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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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当得利 冲突 法律适用 |
文章编号: | 1008-4614-(2005)05-0032-03 |
收稿时间: | 2005-08-22 |
修稿时间: | 2005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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