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并购商誉税收问题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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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兰翔.对企业并购商誉税收问题的认识[J].税务研究,2015(4):103-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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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兰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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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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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誉的基本特性使得对其价值难以确切计量。因此,一般只有企业并购时,才确认外购商誉。对转让商誉征增值税既不符合课税要素确定的税法原则,也与现行有关企业并购的税法规定矛盾或有失公平。对外购商誉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应坚持永久保留法,对负商誉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应与商誉同等对待,也采用永久保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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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誉 企业并购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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