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法律实训教学方法探讨--以经济法课程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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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凯东.高职法律实训教学方法探讨--以经济法课程为例[J].经济研究导刊,2013(35):152-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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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凯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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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哈尔滨15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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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法学职业教育“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研究”(GG0490);“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实中教学体系的建设”(GG0489)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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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学课程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学科,其宗旨是让学生在法学教学中培养法律思维,树立法律观念,成长为真正的法律人。作为职业教育之一的高职教育应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专业人才为己任。为克服现阶段高职法学教学中的重理论、轻实践的弊端,实施高职法律实训教学,结合数十年的经济法教学和法官、律师职业经历,构建经济法实训课程体系,设计经济法实训课程模块,充实经济法实训课程教学内容,组织富有实效的经济法实训课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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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职教育 法律实训 教学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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