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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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登记簿管理,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保护房屋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建设部颁布的《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房屋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是房屋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制作和管理的,用于记载房屋基本状况、房屋权利状况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登记事项的特定簿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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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屋登记 试行办法 登记簿 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印发 登记机构 相关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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