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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期后事项谈股权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
引用本文:林斌.从期后事项谈股权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J].新智慧,2001(20).
作者姓名:林斌
摘    要:《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之五———“长期股权投资举例”中举了以下例子来阐明成本法的核算,有关资料如下:例1:B企业1996年4月2日购入C公司股份50000股,每股价格12.12元,另付相关税费3200元,B企业购入C公司股份占C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3%,并准备长期持有。C公司于1996年5月2日宣告分派1995年度的现金股利,每股0.2元。例2:假设C公司1997年4月25日宣告以3月1日为基准日,分派每股2.5元现金股利,如果C公司1996年度每股盈余为2元,其他资料如例1。则B企业1997年4月25日的会计处理如下:1.B企业1996年度所持股票享有的每股盈余=1996年度每股盈余2元&;#215;当年投资持有月份(9)&;#247;全年月份(12)=1.5元2.C公司分派现金股利应冲减的投资成本=(2.5-1.5)&;#215;50000=50000元投资收益元4.会计分录:借:应收股利——C公司125000元;贷: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50000元,投资收益75000元。(分录1)对于上述分析过程,笔者并无异议,但对于上述会计处理结果,笔者却有不同看法。由于C公司1997年4月25日宣告的实际上是1996年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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