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制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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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占吉 宋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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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以来,商业贿赂在部分行业蔓延,尤以医疗、电信、金融、建筑等行业为甚,主要表现形式包括:在交易之外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和实物;假借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之名,给付对方单位或个人财物;以报销费用或“红票”充账的办法给予贿赂;提供境内、境外等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计,2000年——2005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医药购销、商业零售、建筑、旅游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1.5万多例,案值57.5亿元,罚没款9.1亿元;其中,仅2005年就查处2400多例商业贿赂案件,案值9亿余元,罚没款1.9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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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业贿赂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治理 部分行业 贿赂案件 医药购销 工商机关 商业零售 罚没款 促销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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