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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赋权与行政赋权并行
引用本文:毕舸.让法律赋权与行政赋权并行[J].经济,2006(4):50-50.
作者姓名:毕舸
摘    要:行政权力的过分集中与无限扩大,又会产生“谁来监督监督者”的悖论。我们更需要法律赋权在建设现代型中国社会中的伸张。编者按]

关 键 词:行政权力  赋权  法律  并行  中国社会  监督者  现代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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