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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瑕疵出资责任——评新《公司法》第28、31、94条
引用本文:孟高飞.股东的瑕疵出资责任——评新《公司法》第28、31、94条[J].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54-56.
作者姓名:孟高飞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研教院,上海,200042
摘    要:新《公司法》第28、31、94条对股东的瑕疵出资责任进行了规定,但是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时,该股东是否要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货币财产出资义务时,其他股东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新《公司法》对此未作明示规定.可以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对这两个问题进行解说,并从合伙协议和共同欺诈的角度论证了上述解说的正当性.

关 键 词:瑕疵出资  法律解释  立法正当性
文章编号:1671-6671(2007)02-0054-03
修稿时间:200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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