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2020年第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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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2020年第4号[J].中国工会财会,2020(3):60-6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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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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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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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相关税收政策,现就税收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第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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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征收管理 增值税纳税申报 冠状病毒感染 疫情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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