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辖有农村土地的街道办事处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二是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执法监督机制。要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配合各级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律法规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建立农村土地承包部门协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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