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人员应有较强的证据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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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九良.信贷人员应有较强的证据意识[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199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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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九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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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嵊州市城关信用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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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也就是说,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实当提供证据,而且所提供的证据应当能证明其主张具有真实性。当事人对其主张不能提供证据,或所提供证据不能证明其主张有真实性。而且人民法院依职权疏集不到证实其主张的证据。则要承受不得的法院裁判。在依法收贷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中,信用社居于原千的地位,身人民法院主张借款人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信用社应提交相应的证据而且这些证据不应有大的瑕疵,否则在开庭调查质证过程中,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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