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权力观的“为民性”论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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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童贤东.领导干部权力观的“为民性”论析[J].陕西省行政学院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3):8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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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童贤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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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长春130024; [2]中共通辽市委党校科研处,内蒙古通辽0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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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权力观是对权力的来源、性质以及权力如何运作的总体看法和基本观点。历史唯物主义权力观认为:在权力的来源上,人民群众是理性和法定上的权力所有者,是权力的主体;在权力的授受上,人民群众是授权者,党是受人民群众的委托行使权力,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在社会主义国家领导干部的权力具有天然的为民性。领导干部权力观的为民性具有理论合理性、现实必要性等重要意义,领导干部只有树立为民性的权力观,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谨慎运用手中的权力,才能在实践中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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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领导干部 权力观 为民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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