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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需把握的有关问题
摘    要:<正>1月22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解读2014年一号文件时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允许承包地经营权、农房财产权抵押、担保等。这是非常大的调整,意味着《宪法》和《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地承包法》、《担保法》等法律,都面临修改。"集体农地入市"催生《宪法》修改中国现行《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陈锡文称,如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进入市场,同时这部分土地是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

关 键 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土地管理法》  《担保法》  中央农村工作  承包地经营权  办公室主任  《物权法》  农地承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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