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我国粮食核心区建设的法律保障机制 |
| |
引用本文: | 李棽.构建我国粮食核心区建设的法律保障机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1):181-182. |
| |
作者姓名: | 李棽 |
| |
作者单位: | 河南工业大学 |
| |
基金项目: |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B142);河南工业大学基金项目(2011BS027) |
| |
摘 要: | 粮食是关系民生的重要和特殊的商品,对于有13亿人的中国来讲粮食问题关系着全球发展和安全。孔子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在未来,中国必须坚持粮食自给,这是基于国情的要求,也是确保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则。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实现了粮食生产连年增长。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促进国家粮食储备区和核心区建设,在全国建立13个粮食核心产区,是我国进行的一项重要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围绕粮食核心区建设,有一系列亟待思考和用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试图对这些问题构建法律解决、保障机制。
|
关 键 词: | 法律保障机制 粮食问题 安全保障制度 十七届三中全会 国家粮食储备 粮食生产 粮食自给 法律手段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