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分别于2013年7月和2015年5月先后发布《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评论(讨论稿)》(DP)和《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征求意见稿)》(ED),对财务报告概念框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诸多基本概念进行颠覆性描述,凸显公允价值会计理念,继续坚持了IASB2010年版概念框架中对财务报告唯一目标的观点,即决策有用性是财务报告的唯一目标,受托责任仅为决策有用性的一个子目标,声称这有助于使财务报告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受托责任.关于财务会计目标中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性何为第一目标的争论已久,但将决策有用性作为唯一目标并将受托责任作为决策有用性的一个子目标的观点还是近年来的新观点.由此联想到,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作为会计的两大分支,管理会计不就是决策会计吗,为什么不能将决策有用性目标由管理会计来承担,实现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进一步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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