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的和谐宗教观——对"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理论的新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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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亚明,胡敏燕.以人为本的和谐宗教观——对"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理论的新认识[J].集团经济研究,2007(2):260-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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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亚明 胡敏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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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井冈山学院人文学院 2. 井冈山学院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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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下简称"相适应")长期以来是我国宗教工作的基本原则,其中蕴涵了丰富而深刻的理论.2004年在十六届四中全会报告中,胡锦涛同志在谈到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强调要全面做好宗教工作,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并将此视为和谐社会的标志之一.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决议再次提出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因此,在建立和谐社会的人文环境下,对这一原则进行新的认识,有着与时俱进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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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人为本 宗教观 宗教与社会主义 适应 理论 价值 意义和实践 与时俱进 认识 基本原则 人文环境 作用 信教群众 信仰 加强 积极引导 决议 六届六中全会 标志 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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