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机械工业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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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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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国家经委关于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评选办法和国家机械委机委生函[1987]1495号通知的要求,机械工业第二届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农机、仪表)工业厅(委、局、公司),国防科工办、四川、陕西兵工局的推荐,机械工业设备管理评优领导小组评定,经我委批准,决定授予在设备管理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东方电机厂、上海柴油机厂等113个单位“第二届(1986~1987年度)机械工业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称号;授予六一八厂等20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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