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实现“权权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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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秀萍.三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实现“权权分离”[J].公共支出与采购,2005(10):2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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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秀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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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加大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力度,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河市政府采购部门从本地实际出发,不断夯实基础工作,努力细化工作程序,全面明确权责范围,力求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做到“权权分离”,使政府采购工作成为名符其实的“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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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采购工作 监督管理 分离 三河市 政府采购资金 “阳光工程” 管理力度 使用效益 实际出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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