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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值补贴应由借贷双方共同承担的设想
引用本文:吴文干.保值补贴应由借贷双方共同承担的设想[J].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89(12).
作者姓名:吴文干
作者单位:东兰县花香信用社
摘    要:信用社对三年以上的定期储蓄存款执行保值以后,每个季度都要付出数额相当的保值补贴,而这些保值补贴都作为信用社正常的业务支出打入成本,有关部门又不予补贴。毫无疑问,如不采取措施,照因下去,将会导致信用社大面积经营亏损。 农村信用社是一个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集体金融企业。由于政策的原因所造成的亏损将由谁来承担,这确实是我们面临的一道难题,对每一个信用社来说都是非常棘手的事。此事非同小可,切莫掉以轻心,它关系到每个信用社的生存和发展的问题,也与我们每一个信用社干部的生活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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