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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管理体制问题的思考
引用本文:左焕玉.关于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管理体制问题的思考[J].中国林业企业,2002(5):5-7.
作者姓名:左焕玉
摘    要: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目前的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多头管理,政企分开,职责不明,国有森林资产的产权虚置,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按照《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国有重点林区的林林资源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直接管理,责,权,利相统一,管事与管人相一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对国有森林资源负起责任,确保“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关 键 词:内蒙古  国有林区  东北地区  森工企业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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