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管理体制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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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左焕玉.关于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管理体制问题的思考[J].中国林业企业,2002(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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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左焕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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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目前的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多头管理,政企分开,职责不明,国有森林资产的产权虚置,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按照《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国有重点林区的林林资源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直接管理,责,权,利相统一,管事与管人相一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对国有森林资源负起责任,确保“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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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内蒙古 国有林区 东北地区 森工企业 管理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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