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推出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新举措 |
| |
作者姓名: | 李元周 |
| |
作者单位: | 宣汉县委办公室 |
| |
摘 要: | 宜汉县委、县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对各地农户的贫富状况分类排队,对症下药,制定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措施,遏制了农民负担不断增长的势头。全县规定,村提留与乡统筹在5%的总额中各占的份额,按照这两项费用在前三年负担总额中各占的平均比例,确定一般乡(镇)两者分别不得超过2.5%,贫困地方村提留的比例可大于乡统筹的比例。不强求统一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的比例。按教育费附加不超过1.5%限额的要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征收的比例,不得平调到乡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