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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售电合同》的法律特征
引用本文:高宏道.《购售电合同》的法律特征[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1999(11).
作者姓名:高宏道
作者单位: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摘    要:一、《购售电合同》的性质从合同的主体来说,《购售电合同》的双方是平等地位的法人。从合同的内容来说,是规定了电力产品的买卖关系这样一种民事法律关系。《购售电合同》中出卖人(独立电力生产企业)将电力产品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电网经营企业),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所以,《购售电合同》是买卖合同。《购售电合同》不是《供用电合同》。《电力法》对供用电合同是这样规定的:“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制定的《电力供应与使用办法》签订《供用电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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