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行政强制法》带来的税收滞纳金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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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辉.实施《行政强制法》带来的税收滞纳金问题[J].税收征纳,2013(3):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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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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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强制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后,其关于滞纳金的规定与《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导致税收滞纳金的加收存在分歧和困惑。一、《税收征管法》和《行政强制法》中滞纳金差别比较(一)产生条件不同。《税收征管法》规定加收滞纳金的条件是两个:一是行政相对人产生了纳税义务;二是超过了法律法规或者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行政强制法》规定加收滞纳金的条件也是两个:一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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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强制法 税收征管法 税收滞纳金 税务机关 纳税人 行政机关 当事人 行政决定 行政相对人 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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