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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部分国家和地区烟草业诉讼案之启示
引用本文:龚金龙,金萍.全球部分国家和地区烟草业诉讼案之启示[J].投资与合作,2014(12):490-490.
作者姓名:龚金龙  金萍
作者单位:中国烟草科技信中心,河南郑州450001
摘    要:一、美国烟草业诉讼案之历史概况 1964年,美国医政总署发表吸烟与健康报告:1966,美国通过了卷烟标识与广告法:1967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发布第一份关于烟碱的报告:1969年,美国政府通过了第一部“烟草法案”。1971年,美国政府明确禁止在电视及电台做卷烟广告。

关 键 词:烟草业  诉讼案  部分国家  联邦贸易委员会  美国政府  历史概况  广告法  卷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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